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重庆长江索道恢复正式运行 市民鸟瞰长江美景******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长江索道行驶在空中。 周毅 摄长江索道驶离站台。 周毅 摄市民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市民走进轿厢乘坐长江索道跨越长江。 周毅 摄
1月10日,不少市民在索道入口处排队乘坐长江索道。据了解,经过为期半年的维护,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条空中走廊”和“山城空中公共汽车”的重庆长江索道,顺利完成承载绳和轿厢的更换,于本月9日恢复运行。该索道全长1166米,横跨长江、连通重庆渝中区和南岸区,市民乘坐索道可在空中鸟瞰重庆中心城区的渝中、南岸美景。而在为期半年的维护中,专业技术团队对索道运行机械、电气、安全保护全套装置进行了全面探测检查,更换了1号轿厢和承载绳,顺利通过了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全面验收,进一步确保了索道的有效使用、乘坐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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